韩国留学要随身携带好哪些物品呢?
护照(随身携带,注意保管)入学许可书:C3签证持有者请务必随身携带,D4、D2签证不需要体检证明(也叫健康证明书,如果没有特别通知不需要提交。建议目前H1N1病毒流行较广,建议出发前最好做健康体检,并出具《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 请直接上网查询具体地址及办理须知。
现金:(大量的应放在隐避处,不要与金属物及零用钱混放,最多不要超过1万美金,或者请直接咨询当地海关。建议首次入境至少带30万-50万韩币,及2万人民币。)韩国首尔兑换货币非常方便,很多街道门市招牌直接写着“换钱”,不存在假币,很方便,而且安全。
随身软包:(比如体积较大的登山包,或者手提的旅行包,把压份量的书、鞋等放这里为好)护照规格(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白色背景证件照20张(因各种用途多)常备药,但是不要太多,如果有药剂,请务必少带,韩国海关可能会要求当场喝一瓶以检查是否有毒四季衣服,建议不要带毛裤,韩国人冬天一般只穿单裤单人被罩、被单、枕套两套,以便换洗如果带了电器或者笔记本电脑等,请在中国五金店购买德标转换插座(30元人民币左右),因为韩国的插孔都是两孔圆头,需要转换,电压220伏适用。
同时,建议带一个中国的插线板。
如果需要携带大量液体,随身包携带不能超过100毫升,托运可以多带适量干粮,比如方便面,饼干等,建议不要带熟食,要带也仅限于少量真空包装食品,容易被扣押所有利器请务必托运,包括指甲刀多带些练习本和笔(自动铅笔及笔芯;黑色签字笔及笔芯)另外请酌情带一些生活必需品:洗衣粉、洗发液、牙膏、牙刷、卫生纸及化妆品,少量轻便衣架(女生请最好尽可能多带卫生用品,韩国价格是中国的10倍。
需要随身携带的物品有哪些呢?
在可能的情况下,需随身携带下列物品:手机或收音机急救药箱跳线照明灯或反光镜手电筒和电池反光衣服毛毯和毛巾水和基本的食品灭火器必备的工具箱修理爆破车胎的气溶胶箱你也许从不需要这类东西,但把它们带来可使你增加安全感
乘坐飞机时下列哪些物品不能随身携带
禁止携带的物品:
一、易燃易爆物品(如打火机气,酒精,油漆,烟花爆竹)。
二、食品类禁止携带物品:
牛奶,酱菜,鲜活的海鲜等鲜活物,有特殊浓重香气的热带水果,如菠萝蜜,榴莲以及腐乳,蜂蜜,虾酱,辣酱等凝胶状食品不能带上飞机,如有需要,可办理托运。
三、工艺品禁止携带物品:
精美的弹壳工艺品、水果刀,以及斧,锤等锐器,钝器等可能会成为出行的障碍。应选择托运。
四、化妆品禁止携带物品:
需要注意的有:化妆水,睫毛膏,面霜,发型喷雾,指甲油,唇蜜,发型_喱,洗发水,香水,_喱除臭剂,牙膏,护手霜,洗手液,漱口水等。能够携带100ml以下的液体化妆品、_喱和喷雾剂上飞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
第三十二条 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外,乘坐民用航空器的,禁止随身携带或者交运下列物品:
(一)枪支、弹药、军械、警械;
(二)管制刀具;
(三)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放射性物品;
(四)国家规定的其他禁运物品。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有关规定,由民航公安机关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有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四项所列行为的,可以处以警告或者3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有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所列行为的,可以处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或者5000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尚未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没收或者扣留非法携带的物品。
美国留学随身携带物品有哪些?
文具类:词典是绝对的必备一本英汉词典,成为留学生首先要考虑带的学习用品,可以让你快速了解一些单词,这种词典不仅在刚开始时可以帮助你快速认识生词,而且会一直有用,到美国也可以再买一本英文词典做对照。
坐火车不能随身携带的物品有哪些?
火车不能随身携带物品:
(1)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
(2)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危险品、弹药和承运人不能判明性质的化工产品;
(3)动物及妨碍公共卫生(包括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
(4)能够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
(5)规格或重量超过规定的物品。
有哪些民航禁止随身携带的物品?
附件一: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或者托运的物品:
(一)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类(含主要零部件),包括:
1.军用枪、公务用枪: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防暴枪等。
2.民用枪,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发令枪等。
3.其他枪支:样品枪。道具枪等。
4.军械、警械:警棍、军用或警用匕首,刺刀等。
5.国家禁止的枪支、械具:钢珠枪、催泪枪、电击枪、电击器、防卫器等。
6.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二)爆炸物品类,包括:
1.弹药:炸弹,手榴弹,照明弹、燃烧弹、烟幕弹,信号弹、催泪弹、毒气弹和子弹(空包弹、战斗弹、检验弹、教练弹)等。
2.爆破器材: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非电导爆系统、爆破剂等。
3.烟火制品:礼花弹、烟花,爆竹等。
4.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三)管制刀具:指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由公安部颁布实施的《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中所列出的刀具,包括匕首,三梭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刀具和形似匕首但长度超过匕首的单刃刀、双刃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等。少数民族由于生活习惯需要佩戴、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等属于管制刀具,只准在民族自治地方销售,使用。
(四)易燃,易爆物品,包括:氢气、氧气、丁烷等瓶装压缩气体、液化气体;黄磷,白磷、硝化纤维(含胶片)、油纸及其制品等自燃物品;金属钾。钠、钾、碳化钙(电石)、镁铝粉等遇水燃烧物品;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油漆、稀料、松香油等易燃液体;闪光粉、固体酒精、赛璐珞等易燃固体;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过醋酸等各种无机、有机氧化剂。
(五)毒害品:包括氰化物,剧毒农药等剧毒物品。
(六)腐蚀性物品:包括硫酸,盐酸、硝酸,有液蓄电池,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
(七)放射性物品:放射性同位素等放射性物品。
(八)其他危害飞行安全的物品,如可能干扰飞机上各种仪表正常工作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等。
(九)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携带,运输的物品。
附件二:禁止旅客随身携带但可作为行李托运的物品:
指除附件一规定的物品外,其他可以用于危害航空安全的菜刀、大剪刀、大水果刀,剃刀等生活用刀,手术刀。屠宰刀,雕刻刀等专业刀具,文艺单位表演用的刀、矛,剑、戟等,以及斧,凿、锤、锥、加重或有尖钉的手杖、铁头登山杖和其他可用来危害航空安全的锐器、钝器。
附件三:乘机旅客限量随身携带的生活用品及数量
种类 品名 限带数量
酒类 白酒 2公斤(包装完好)
日常生活用品 发胶、衣领净 1瓶(350ML) 累计不超过1000ML或1公斤
摩丝、发亮剂 1瓶(350ML)
香水 500ML
杀虫剂 1瓶(350ML)
空气清新剂 1瓶(350ML)
其他含有易燃物质
的生活用品
打火机(充有可燃气体或燃料油) 5只
安全火柴 5盒